再生能源高技术产业获国家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05-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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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24日发布公告称,将对重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给予资金支持。发改委决定在2005~2007年期间,实施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氢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印Wㄏ蠲磕昙中受理一次资金申请报告,每年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发改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资源及技术特点,产业化专项将重点开展1.5兆瓦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和1.2兆瓦直接驱动永磁式风电机组的产业化;太阳能电池用硅锭/硅片,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控制部件的产业化;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和地源热泵系统产业化;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的设计研究,对关键设备和材料进行研制产业化;氢燃料的制取、存储、专用燃料电池的产业化。
公告称,将对有重大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产业化进程,特别是技术比较成熟、应用广泛、市场前景广阔、对偏远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给予重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