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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僵死”,不如“贱卖”
发布时间:2004-12-31 00:00:00 点击量:132
近日,记者来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采访,发现资产总额为4699.5万元的老牌国企———宜春风动工具厂(1960年建厂),破产后以2400万元的价格依法拍卖给了浙江绍兴的一位民营企业家。对此,人们不解,认为这是“贱卖”了国有资产。为了弄懂“4699.5万元何以与2400万元划了等号苷庖晃侍猓记者先后采访了袁州区体改委主任易建生和宜春风动工具厂原厂长彭松。   老牌国企千疮百孔   现为宜春风动工具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常务副总经理的彭松向记者介绍了破产前的宜春风动工具厂的有关情况。   1997年8月彭松从三九宜工调进宜春风动工具厂出任厂长。当时厂里的情况是个什么样子呢?拖欠职工8个月的岗位工资累计150多万元;拖欠职工医药费20多万元;拖欠职工社保费累计600多万元;拖欠职工集资款181万元;拖欠银行债务累计3300万元;当月产值只有10多万元;在职职工虽有1482人,但在一线岗位的只有100多人,机关人员及辅助人员多达400人,还有部分人办了“内退”。总而言之,彭松接任厂长时宜春风动工具厂就已经千疮百孔了。   彭松出任厂长之后,尽管把每月产值提高到了正常状态(300多万元),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和职工社保费的现象,但由于深层次的问题无法解决,企业只能是“维持”而ǎ谈不上发展。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除归还了181万元的职工集资款之外,其余均无力解决。   由于体制依然是老体制,产品依然是1960年时的主打产品(成本高,配件消耗多,操作难度大,售价是同行业的几倍),银行债务和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仅每个月补贴职工的水电费就达10万元以上)依然沉重,老牌国企逐渐萎缩,跌进了国企职工虽不甘心但又不得不承认的“僵死”状态。   破产是保护国有资产   易建生告诉记者,破产虽不好听,但对国有资产则是一种保护。宜春风动工具厂如果继续僵死下去,国有资产会更不值钱,会流失得更多,因为1482名职工蚧钗侍舛际切枰用钱来解决的。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宜春风动工具厂第十二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03年10月31日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宜春风动工具厂负债总额为4967万元,资产总额为4699.5万元,净资产为-267.5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因此,同意其依法破产。   程序合法无所谓贵贱   易建生说,宜春风动工具厂依法破产之后,便进入了依法拍卖财产(生活区除外)的程序。   2003年12月7日在宜春日报上第一次刊登拍卖公告,起拍价为3508万元人民币,结果是:有人问津,无-参拍。2003年12月15日在宜春日报上第二次刊登拍卖公告,起拍价为2810万元人民币,结果依然是:有人问津,无人参拍。2003年12月22日在宜春日报上第三次刊登拍卖公告,起拍价为2400万元人民币,结果是:有人问津,但只有一人参拍。   也就是说,浙江绍兴的这位老板用“起拍-”买得了宜春风动工具厂的所有财产:生产区土地约176.7亩,含生活区可供综合开发的土地约21.3亩(综合用地,出让土地使用年限50年);生产区地面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应收货款(债权)。   “4699.5万元”与“2400万元”比较起来,确是“贱卖”,因为这2400万元连安置职工的费用都不够,但想起只有一人参拍的情景,又不得不承认参拍者的行为是一种壮举。